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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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镇政府领导不作为,欺压,忽悠群众。市领导监督不力。 | ||
来信人 | 宋** | 来信日期 | 2015-07-28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707246 | ||
信件内容 |
市长,我们是津市市新洲镇湘东路11号,12号,13号居民(原新洲镇渔场鱼池),于1996年相继修建。2014年10月18日,新洲镇政府为创政绩,将原新洲镇渔场(湘北公路路边鱼池填平),当时我们要求修建下水道,主管镇城建的卢雨福站长承若填土后马上规划就搞,可至今未动工。2014年12月我们三户书面申请,请政府解决下水道问题,至今未果。 我父亲是有着40党龄的共产党员,多次找镇领导,城建办负责人协商。他们一直是推诿,拒绝见面。我们三户为了解决污水的排放,自己用电动机排了十个月的污水。 7月22日下午6时许,突降暴雨。将我们三户第一层全部淹没。造成我们存放的粮食,煤等生活用品全部淹没。直接经济损失上万元。当时我们打电话求助领导(王13575023107)他推诿说不知道此事,挂断电话。(卢13875139198)他说水淹没与政府无关,也挂断了电话。敢问:这是摆的官架子吗? 7月23日上午8时许,我父母亲找到了政府卜镇长等人,诉说受灾经过,他立马就说听得烦,他不管此事,起身就走了。头也不回。敢问:领导就是这样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吗? 7月24日,我们三户把受灾的图片与申诉书递交给津市市信访局,请领导来解决生活污水的排放问题。六天的时间过去了,无一人来了解灾情与解决排放污水问题。我们至今还是让水淹着。难道还要人民群众抬领导来解决问题不成? 城镇建设我们是支持的,难道为了出政绩,我们三户就应该生活在污水坑里?敢问共产党员的党性何在?一个领导干部的职责何在?生活污水排放的事忽悠了我们三户十个月,现在温度高,臭气熏天,蚊虫滋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恳请市长严查害群之马,树真气!还我们一个和谐清洁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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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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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8-0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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