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关于紫桥小学围墙边严重违法摆摊设点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6-04-15 |
信件索引号 | LM2016040594 | ||
信件内容 |
我们是紫桥社区的居民,现向市长同志实事求是的反映余下几点。党和国家所颁布的政规政令,丹阳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个别领导严重违反党和国家发布的正规政令。他们打着为民服务的幌子,干的是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第一他们让菜农们在社区居住的马路上卖菜摆摊,凌晨3点,争地皮摆摊吵架的,大声说笑的,汽车不能行走鸣喇叭的,更严重的还有个别人,躲在墙角小便等等不良现象,扰民忧民,无奇不有。严重影响了居民的休息和日常生活,给精神上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打击。第二,国家明文规定,在学校周边200米开外,严禁摆摊设点做生意,可偏偏有人,而且是基层领导就敢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在紫桥小学围墙边摆了100多个菜农小摊,严重影响了老师们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听课,这样教学质量怎么能提高,这样下去是不是误人子弟?第三,在公路和行人道上占满了摊位,过往的行人难以通过,更不要说各种车辆的通行,1000多名小学生,早晨上学的人生安全有严重的隐患,曾经汽车撞死过2年级的小孩一名,就是在这段离校门不到十米的地方,血的教训难道他们就忘记了吗?第四,紫桥居委会和丹阳办事处,以权谋私,收取农民摆摊费用,一人3-5元。这种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人,难道不能追责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何道理,应不应该严查,以上问题请市长同志给予我们一个解决的方案,能够给我们平民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在此,我们所有居住的受害的平民百姓千恩万谢了,谢谢市长同志。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6-04-25 |
办理结果 |
|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