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非公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常德市“十佳优秀创业企业”“十佳优秀创业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非公和创业办发〔2018〕1号
常德市非公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八届常德市“十佳优秀创业企业”“十佳优秀创业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工信)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科工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5〕1号)、《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常发〔2008〕9号)文件精神,现就第八届常德市“十佳优秀创业企业”、“十佳优秀创业人物”(以下简称“创业双十佳”)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第八届常德市“十佳优秀创业企业”10家,第八届“十佳优秀创业人物”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优秀创业企业”
1、2013年1月以后创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较高成长性、有一定创业示范效应的中小微企业;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安置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上有一定贡献的;
3、注重本企业的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能源消耗符合国家标准,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发生,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4、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纳税、就业、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有益贡献,实行环境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十佳优秀创业人物”
1、2013年1月以后创办企业的经营者、且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创业示范效应的中小微企业的创业者;
2、不畏艰难勇于创业,依法经营、立诚守信;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实行安全责任事故、环境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推荐原则
申报了“双十佳”的企业不得申报“创业双十佳”,已在前两年度内获得“创业双十佳”称号的单位或个人本年度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四、组织申报
1、各区县市科技工信局均可推荐“十佳优秀创业企业”候选单位1-2家,“十佳优秀创业人物”候选人1-2名。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如实填写常德市第八届“十佳优秀创业企业”评选活动候选企业推荐表或常德市第八届“十佳优秀创业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填写后必须加盖公章,并报各县市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签字盖章。“十佳优秀创业企业” 需提供200—300字候选企业简介、3000—4000字候选企业主要经营业绩材料,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十佳优秀创业人物”需提供200—300字候选人物简介、2000—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2张2寸免冠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创业双十佳”评选推荐工作是一项权威性高、公正性强、涉及面广的严肃工作,各科技工信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推荐、严格把关。
2、2018年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与表格一式三份,用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到市经信委综合与法规科,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7228056(传真),电子信箱:773661543@QQ.com。
常德市非公有制经济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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