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享受用电用气补助的规模工业企业名单及补助金额的公示
根据《关于对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费用给予补助的通知》(常工发﹝2020﹞3号),我市对2020年2-5月用电量50万千瓦时以上和用气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补助。各区县市推新领导小组接此通知后,经与国网供电公司和各燃气公司核实,上报了情况。现将可享受补助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6日,公示期内如企业对补助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属地区县市推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推新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常德市推新办:0736-7256618
常德经开区推新办:15973061393
鼎城区推新办:0736-7381354
汉寿县推新办:0736-2861233
桃源县推新办:0736-6639753
临澧县推新办:0736-5822471
石门县推新办:0736-5322199
澧县推新办:13873674710
安乡县推新办:0736-4320907
津市市推新办:0736- 4222006
西洞庭管理区推新办:0736-7508006
西湖管理区推新办:0736-2822323
武陵区推新办:0736-719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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