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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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津市政府限制新能源汽车发展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7-01-14 |
信件索引号 | LM2017011554 | ||
信件内容 |
我是常德市津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专卖店的店主,随着时代形式的发展,以及国家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号召,我于2016年年底开了这家新能源电动汽车店。开业没多久,我就收到了很多买车车主的投诉电话,说他们的车被交警扣了,并且还需上交一定数量的罚款才能取回汽车,交警开具罚单的理由就是:这是无牌车,不允许上路。我们售卖的是时速不超过50公里每小时的低速老人代步车,并不是高速车,且我们常德的这么多县市当中,没有任何县市规定低速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虽然各地政府的政策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我认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于是我找到了当地政府请求解决,但是当地政府并没有给出任何的解决方法,依然是上路就扣车,各政府部门就像踢皮球一样,都说这不是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他们无法解决。作为老百姓,我们并不是不服管理,我们是请求一个解决的途径,既然我们的低速电动车没有办法上国家的汽车牌照,那当地政府既然要管理车辆,是不是应该提供地方的上牌手续,我们可以根据政府的管理条例做登记 ,我上网查过类似的事件,其他政府都是同意低速电动车上路,他们地方设置了管理低速电动车的条例和上牌地点,并不是一竿子打死,不允许上路。津市交警及政府的这种行为,纯粹是为了谋取私利且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还要对老百姓恶语相加,态度恶劣。按照津市政府的行为,我的店子势必会倒闭,没有人敢开电动车上路,家家闭门,谈交警色变。市长及各位领导们,请问,执法是不是应该符合民意?是不是应该给老百姓指条明路?津市政府的做法,只能限制当地经济的发展,滋生贪污腐败、不作为的政务职员。请求市长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让他们的鼠目寸光阻碍了新能源的发展。也给我们一点希望,这个店子投资是倾我全家家产,求政府务必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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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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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7-11-08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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