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完成2016年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年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6〕369号)的文件要求,8月初至9月底,市节能监察中心对辖区内21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专项节能监察。
监察现场
监察现场
专项监察工作在市经信委分管领导组织指导下,组成常德市专项节能监察小组,陈纯进同志任组长,具体人员分工是:监察组长负责监察全过程,鲁建平、王慧同志负责文书准备、制作等;严卫华同志负责与科工局及企业联系沟通,督促企业准备相关监察资料;鲁建平、魏杰同志负责办公、取证设备准备,现场监察时的能耗数据核算、落后机电设备、锅炉核查等。按照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专项监察主要是对6家水泥生产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预警监察,1家铁合金生产企业进行能耗限额监察,10家重点用能企业使用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监察,4家企业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情况监察。
按照省市经信委相关文件及领导的要求,整个监察过程准备工作充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严格落实了节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现场监察组织严密,程序规范,严明了工作纪律,坚持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和记录了监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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