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进入全面开花阶段 两日内13个省市区试点方案获批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 杜燕飞)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开花阶段。
9月6日,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福建、黑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同意北京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同意甘肃、海南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9月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河南、新疆、山东、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和安徽等8个省级区域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两日之内,共有13个省市区电改试点方案获批。
加上今年2月份批复的重庆、3月份批复的山西、5月份批复的云南、贵州、广西。至此,年内共有18个省市区的电改综合试点方案或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获批。
这意味着,南方电网覆盖区域已全部被纳入改革试点,而此前国家电网覆盖区域的综合试点也由山西1家猛增至10家。
电改落地主要有三种试点:输配电价核定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电改综合试点。
输配电价改革是最先推出的领域
2014年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先在深圳市启动。
2015年,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2016年3月,新增输配电价试点区域包括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及华北区域电网。
2016年8月31日,国家发改委表示,输配电价试点全国覆盖提前至今年9月启动,到年底前除西藏外各地都将纳入输配电价核定范围。输配电价核定将成为各省的标准。
售电侧改革试点
2015年1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
广东以售电侧改革试点,通过当地的竞价交易,推动电改在当地执行,是目前售电公司最为活跃的地区。重庆售电侧改革,9月初,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获得进展,正式组建股份制、国家电网控股的交易中心,成为国家电网范围电力交易中心首个实现相对独立的地区。
2016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文正式批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售电侧试点改革地区。
2016年9月6日,黑龙江和福建最新进入售电侧改革试点范围。
截至目前,总计有5个省级区域进行售电侧改革。
电改综合试点
电改综合试点起初被赋予了全面改革试点的重任。先是在云南、贵州试点,2016年以来山西、广西先后获得试点。
最近密集获得批复的省份中,综合试点占多数。包括北京、甘肃、海南,以及河南、新疆、山东、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和安徽八地,总计达到15个省级区域。
因此,按照售电侧和电改综合试点作为衡量当下电改推进力度的标准,比较有实质进展的电改覆盖到20个地区,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新疆同在一地,涉及到19个省级区域。
以电改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衡量,全国仍然没有实质性推进电改的地区超过三分之一,包括河北、吉林、青海、江苏、湖南、江西、浙江、上海、天津、内蒙古、西藏、宁夏(不含港澳台)。
(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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