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 |
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事项类别 |
办事服务事项 |
办事依据 |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湘经投资〔2009〕71号) |
受理机构 |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办理条件 |
申报项目应属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办理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投资额较大,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已开工建设;项目承担企业发展较快,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支持范围: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工程机械、汽车、电工电器、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整机(车)及配套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领域的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淘汰落后等产业提质升级项目;轻纺、食品等领域的带动性强、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项目;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突出支持“双百”工程、“四千工程”以及列入《湖南省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十一五”规划》的十六大类50个产业集群配套的中小企业培育发展项目。 |
申报材料 |
各项目申报企业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好企业及项目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件1)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
办理程序 |
1、各项目申报企业向市经信委申报; 2、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申报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 |
办理期限 |
20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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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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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市经信委法规调研科(7228056) |
咨询渠道 |
0736-7256612 |
责任追究 |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楼323室 |
乘车路线 |
乘2、7、14、28、32、33路车到市政府 |
在线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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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
符合条件 |
提出申请 |
项目入库 |
从项目库中筛选优秀项目 |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材料 |
市经信委初审合格 |
省经信委筛选评定 |
不予申报 |
不符合优秀项目条件 |
省经信委评定合格 |
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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