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培育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培育规模工业
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常工办通〔2012〕10号
各县市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西湖、西洞庭、柳叶湖旅游度假管理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德市培育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办法》已经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常德市培育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小微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加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培育力度,做大做强我市规模工业总量,实现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模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法人工业企业。
第二章措施目标
第三条全市全年重点扶持培育规下企业300户,培育入规企业100户(县市区培育规下企业目标及拟入规企业目标详见附件1)。
第四条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本县市区重点培育企业和培育入规企业目标,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建立培育企业信息库,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
第五条市、县两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培育企业运行情况调度,建立拟入规企业生产经营问题解决机制,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于季后15日前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报送本县市区重点培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报表(附件2),邮箱:cdjwcjk@126.com。
第六条市经信委负责督促、协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市本级全民创业资金、各县市区全民创业资金应向培育企业特别是拟入规企业倾斜。
第七条市统计局应负责做好拟入规企业的培训、指导和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入规申报资料审核,协调处理申报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拟入规企业要制定入规实施计划,加强生产经营调度,按时按要求报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工业企业入规申报分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详见附件3。
第十条企业入规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初审符合申报要求后,由县市区统计部门组织企业网上申报,市统计局网上确认同意后,报省、国家统计部门认定。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首次入规企业,奖励2万元。入规企业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向市经信委申报奖励资金。
第十二条完成当年入规企业培育目标的县市区按照《2012年常德市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和《2012年度常德市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加分奖励。
第十三条市经信委、市统计局要建立企业数据平台,加强对拟入规企业的调度和考核。完成入规企业培育目标任务给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工作经费各5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报市政府按程序审批拨付。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
2012年全市培育规模工业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重点培育 企业数(户) |
2012年新增规模 企业目标数(户) |
备注 |
武陵区 |
5 |
2 |
|
鼎城区 |
35 |
12 |
|
桃源县 |
35 |
11 |
|
汉寿县 |
30 |
10 |
|
临澧县 |
30 |
10 |
|
石门县 |
35 |
11 |
|
澧县 |
35 |
11 |
|
津市市 |
25 |
10 |
|
安乡县 |
20 |
6 |
|
西洞庭 |
15 |
5 |
|
常德经开区 |
35 |
12 |
|
合计 |
300 |
100 |
附件2
重点培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报表
县市区:安乡县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
登记注册时间 |
主营业务收入(季度) |
所在地(园区内或园区外) |
||
月 |
月 |
月 |
|||
安乡万顷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湖南天翔脱水蔬菜有限公司 |
|||||
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 |
|||||
湖南顶春建材有限公司 |
|||||
安乡国贸饲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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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强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
湖南金恒管业有限公司 |
|||||
湖南梦浩特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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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瑞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3
工 业 企 业 入 规 申 报 条 件
各县市区上报 审批材料截止日期 |
申 报 对 象 |
申 报 资 料 |
|
季 度 申 报 |
1月的12日和4、7、10月的30日前 |
当年新开业并达到统计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申报截止月份,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
⑴新开业企业申报书;⑵单位基本情况表(手工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⑶季度审批登记表;⑷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⑹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⑺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⑻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资产负债表;⑼连续3个月份的利润表;⑽连续3个月份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复印件。⑾企业简介。 |
年 度 申 报 |
12月18日前 |
“规下”调整为“规上”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
⑴年度审批登记表;⑵企业基本情况表(手工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⑶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⑹10月或11月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复印件;⑺利润表或其他能证明达到规模的材料。 |
新开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
年度审批登记表,其他同季度新开业企业申报要求。 |
||
由其他专业变更为规模工业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 |
⑴年度审批登记表;⑵企业基本情况表(手工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⑶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⑹相关财务报表或其他能证明达到规模的材料。 |
注:资料必须齐备,证书不能过期;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个别要求以最新文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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