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CDCR-2013-00007
常政发〔2013〕12号
常 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财政、税务、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要广泛宣传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整合中小企业和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以后视年度财力情况适当增加。重点支持全民创业、中小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人才培训、制度建设,以及对首次入规企业给予奖励等。
三、做大做强融资担保公司。增加市财鑫担保公司、市善德小额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微工业企业开展担保业务、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注册所在地财政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每年新增中小微工业企业担保总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对省“小巨人”计划等优良企业贷款应执行央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对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利率优惠。
五、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工业企业提供咨询诊断、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项目合作等服务。各区县市要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微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工业人才支撑。实施中小微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由同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对象给予培训费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小微工业企业工作,小微工业企业员工在评定职称、评选劳模等方面按规定适当放宽条件。支持大中院校、技工学校与中小微工业企业对接,同级人民政府按输送学生到本地中小微工业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参加产品博览会、展销会以及自办展览展销会,对参加全国性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的企业展位费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政府及部门网站免费发布企业产品和市场需求信息。积极组织产需对接,促进中小微工业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互利的协作配套关系。
八、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辟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全程代办、并联审批等审批服务,促使审批提速。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编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依据、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除重大安全、环保检查外,其余各类检查必须经优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9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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