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 |
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事项类别 |
办事服务事项 |
办事依据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经投资〔2006〕36号) |
受理机构 |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办理条件 |
1、支持范围: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资金)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经济效益良好 5、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
申报材料 |
各项目申报企业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好企业及项目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件1)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
办理程序 |
1、各项目申报企业向市经信委申报; 2、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申报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 |
办理期限 |
20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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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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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市经信委法规调研科(7228056) |
咨询渠道 |
0736-7256612 |
责任追究 |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市政府2号楼323室 |
乘车路线 |
乘2、7、14、28、32、33路车到市政府 |
在线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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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
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图
符合条件 |
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 |
项目入库 |
从项目库中筛选优秀项目 |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材料 |
市经信委初审合格 |
网上申报 待省经信委筛选评定 |
不予申报 |
不符合优秀项目条件 |
省经信委评定合格 |
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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