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节能监察小组罗华锋组长一行来汉寿县对金江水泥公司进行现场节能监察
5月15日下午,省节能监察小组罗华锋组长一行来汉寿县对常德金江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节能监察。省节能监察小组由湖南省经信委节能处副调研员罗华锋任组长,成员有湖南省工业和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副科长张健,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陈纯进和干部严卫华。罗组长一行深入常德市金江水泥有限公司监察了该公司在水泥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罗组长一行听取了该公司副总经理刘伟的工作汇报。该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公司,年生产能力达90万吨水泥,有两条生产线,有水泥高细磨两台,辊压机两台,运用了微机电子配料系统,准确配出各种材料,主要产品P.C32.5R水泥和P.O42.5水泥达到国家标准。2016年生产水泥183500吨,销售水泥191235.84吨,生产粉煤灰4834.78吨,合计实现销售收入4349万元,利税415万元。2016年耗用总电量7311792度。
罗组长一行察看了该公司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
罗组长一行依规核察了公司能源消耗统计表及水泥产量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此次核察是常规的节能监察,科学核算出了公司的综合电耗。小组工作人员,当场形成了“现场监察笔录和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表”。
罗组长宣布了此次节能监察小组的意见:常德金江水泥有限公司2016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汉寿县科工局副局长席建明、县节能办主任朱滨、副主任曹慧芳陪同。
汉寿县科工信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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