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财经委开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执法调研工作
6月2日至3日,市人大财经委为迎接省人大对《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贯彻执行的情况开展了系列调研工作。
6月2日,由市人大财经委主任李向东主持召开《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座谈会,召集市经信委、市散墙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及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企业等50多人座谈,了解条例实施三年以来我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情况。6月3日,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伍中福等一行到我市水泥企业南方水泥和中材水泥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市直相关单位和企业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保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一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发散”,有力促进了散装水泥科学发展,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全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25家,年设计生产能力11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960万吨,机械化供散能力达600万吨以上。全市拥有散装水泥专用车辆155辆,移动钢板库238个。
2010年实际生产水泥820万吨,完成散装水泥415.3万吨,散装率达50.6%,散装水泥推广创新高。按国家统一口径计算,完成415.3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约优质造纸木材13.7万立方米,节电3239万千瓦时,节水498万立方米,减排水泥粉尘20349吨,减排二氧化碳3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8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废渣148万吨,创综合经济效益1.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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