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墙体材料生产能耗情况的通知
湘墙办函〔2012〕4号
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面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新形势,着力在低碳、节能、环保中抓住墙材革新工作的切入点,彰显墙材革新在节能减排和“四化两型”建设中的贡献率,实现“十二五”末墙体材料革新的“352”工作目标,即全国30%以上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0%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对全省各市州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能耗进行全面摸底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并取得和正在准备申报《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企业。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请如实填报《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情况表》(见附件)。凡没有按质按时上报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今后将不再受理新墙材产品认定。
三、各市州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督促本地区已认定和准备申请认定的新墙材企业如实按时填报和上报。其中准备申请认定的新墙材企业由各市州县墙改办负责落实。
四、报送要求:
请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含准备申请的企业)于8月15日前上报电子版报表至省墙改办邮箱和邮寄一份加盖公章的报表至省墙改办;同时抄报所属市州县墙改办。
联系人:杨慧君 电 话:0731-85523316;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499号南枫酒店七楼,省墙改办
邮 编:410007;
邮 箱:hnqg2010@163.com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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