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散墙办行政执法案例被市政府评为2013年指导案例
2013年10月21日,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常德市2013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常德市散墙办的建设工程违法使用袋装水泥案CDCC〔2013〕第4号16被评为依法行政指导案例。
该单位历来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提高各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常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在2011年9月发布《常德市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2012年6月就袋装水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专门制定了工作流程图,有效减少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特别是今年来,以省经信委组织开展的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案例案卷,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据悉,该单位从3宗案例的行政处罚情况反馈来看,当事人均无异议,主动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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