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信建复〔2023〕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伍凌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常德智慧产业园项目的建议》(第14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现回复如下:
1.关于土地出让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根据市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12月29日,武陵区所属的常德泽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竞得常德智慧产业园首开区99.66亩土地,并于2023年1月9日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亩均价格仅80万元,远低于同地段商住用地300万元/亩的价格,也优于工业用地对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严格控制规定,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现已缴清。
2.关于土地使用方面。为确保新型产业用地(M0)提供政策支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先后赴武汉、长沙、杭州等地调研学习,2022年8月起草了《常德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草案)》,并已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目前,市局正与省厅积极沟通对接,学习借鉴先进地市做法,逐步建立起我市关于支持新型产业用地的相关制度,并在推行中不断完善,为新型产业项目用地提供政策保障。
3.关于税收支持方面。根据现行财税体制,常德智慧产业园是否设立独立的预算管理和核算机制,需要武陵区政府自行决定,市财政局将积极支持指导武陵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园区财政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逐步取消对各类区域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付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
4.关于产业发展方面。市直各部门突出导入和扶持武陵区“互联网+”、广告文化创意、大数据信息产业,在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助推武陵文创园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武陵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省级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省级互联网文化创意特色产业园”、“省级广告文化创意特色产业园”、“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20余项称号,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例如市工信局仅对武陵园区标准化厂房就累计补贴近2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十多年未对武陵区和武陵园区工业进行考核,短期内不会启动考核机制。
5.关于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权限下放。根据2019年省、市机构改革及2020年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落实《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武陵区自然资源局机构编制和人财物管理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下放基数的函》文件精神,于2022年12月将武陵区自然资源局整体下放移交至武陵区,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办公室常德市武陵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常德市武陵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能职责外,已向武陵区自然资源局下放移交了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征地拆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督察协调等区局应承担的部分职能职责。
6.关于将智慧产业园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中。因目前武陵智慧产业园尚未实质性开工,暂列入全市前期项目,待其正式开工后,可更新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签 发 人:李碧波 联 系 人:梅 琦
联系单位: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36-725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