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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回复

2020-06-01 13:45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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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信提复〔2020〕5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勇、欧阳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尽职免责”落到实处、破解融资难题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提出要“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等。我局与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能,现回复如下: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利用二期平台开发建设的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及客户端,深入落实联合奖惩措施,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联合奖惩大格局。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共享发改、市场监管、人社、环保、税务等46家单位6300多万条基础信用数据,其中包括全市12万个企业信用信息和59万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网站访问量突破180万人次,仅2019年全市新归集企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近10万条,“红黑名单”信息1万余条。为提升信用查询管理能力,缓解信息不对称风险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不良贷款追责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财鑫等担保机构的尽职免责措施,一是进一步量化相关标准,对审查、办理等相关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并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应承担的责任范围,确实将尽职免责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确实在工作中尽到相关职责的人员和机构进行免责,不搞一刀切。二是加大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在为企业办理业务中,严格审查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查看,确实了解企业信息和相关情况,对于企业虚报,弄虚作假的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出台相关的文件规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实时更新信用系统数据,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以后的融资业务。目前,各担保机构已开展此项工作,尤其是财鑫担保,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成功构建了政府、银行、担保、企业与社会机构集职责、风险和收益相关联的“五位一体”运作机制。按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0%)+省级财政和再担保机构(20%)、担保机构(30%)、银行(20%)、各区县市政府(10%)”的风险共担模式,积极加入湖南省再担保体系,分别与合作银行和区县市政府签订了风险分担协议,推动湖南省“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率先在常德落地实施。依托股东常德财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服务资源优势,推行融资担保、产业投资、小额贷款、典当贷款等业务板块联动,多渠道、全方位缓解企业融资问题。

三、严格文件制度的落实。和银监部门通力合作,加大《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的执行力度,按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文件中规定的7类情况的尽职免责措施,并积极向省里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从省行开展落实相关工作,据调研,各个商业银行,均已开展此项工作,银监部门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农业银行在落实尽职免责工作中走在前列,在2020年1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部署了落实尽职免责相关工作,提了具体的要求,并做了明确指示,农业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已将尽职免责纳入到相关范围中,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四、加速推动金融生态建设。实现多部门联动,从制度上约束企业,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打造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尽可能地消除无还本续贷业务给银行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因素。作为借款人的小微企业,在续贷后要密切与银行沟通联系,重视社会信誉及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注重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摒弃被动思维,主动化解经营风险,严格依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稳步实现自身经营目标。作为银行机构,应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同时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防范续贷风险。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日

签 发 人:曾君              联 系 人:涂远昊

联系单位:常德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1330736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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