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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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财政局研究审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实施细则》(常经信发〔2018〕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作解读。

一、制文目的

1.落实相关政策的需要。近年来,国省市相继出台了降费减负政策,特别是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常政发〔2017〕13号),这是此通知的延续,更便于操作。

2.振兴实体经济的需要。根据中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振兴实体经济”的战略部署,围绕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要素成本、融资成本、技术改造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惠及工业企业,有利于工业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发展,从而吸引更多的项目落户常德。

3.回应企业关切的需要。近年来,实体经济发展维艰,企业对于降低成本急切呼吁,反映强烈,特别是我市提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在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势在必行,这充分体现了通过提振企业家的信心来彰显市委市政府做强做大工业企业的决心。

二、制文依据

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9号)、《常德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常政发〔2016〕3号)、《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6〕9号)、《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湘财企〔2017〕17号)、《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常经信发〔2017〕1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五大部分,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要素成本、融资成本、技术改造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落实降费减负政策要求。

(一)降低工业企业要素成本方面。①用气,主干管网设施建设费按50%预收,待年度终了后根据企业实际用气情况(燃气公司抄表确认),对年度用气量超过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户,全额退还预收款。同时,对新开户和老工业用户用气价格进行了明确。②用电,一年结算一次,由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提出奖补申请,从2017年8月3日起执行。③用水,大量蒸发、蒸腾工业企业,生产用水(不含生活用水)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④用地,明确了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量奖励扶持要求。⑤用工,明确了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打捆申报养老保险缴费优惠率过渡试点工作纳入园区攻坚专项考核,从2018年起,省人社厅每批复同意1个,在当年考核中,对区县市加3分。

(二)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①加大过桥资金支持。对县市未单独设立过桥资金的,可注资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最低注资额度不少于500万元,市工投集团(市过桥资金办)根据注资额度按1︰5的放大倍数,向经县市人民政府推荐的属地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同时,把过桥资金纳入推新考核体系。②加大信用贷款支持,明确了对重点扶持的工业企业,鼓励银行开展信用贷款业务,代偿风险由市工业投集团、资金池、合作银行按照4︰4︰2比例分担。③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明确了市国资委的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责任。

(三)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设立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设备奖。

(四)降低工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①实施行政审批提速行动,对重点工业企业和业主自愿委托的工业项目,告之了办理流程及时限。②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③保障企业的中介服务自主选择权,推进行政审批机关与中介机构的脱钩,进一步明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范围,以及规范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中介机构台账,加强日常监管。④健全企业减负监督举报机制,由各级优化办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并建立台账,市优化办加强对交办问题和相关工作的督导,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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