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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回复

2022-05-20 10:37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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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信提复〔2022〕1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民革常德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构建高效灵活体制机制、激发园区发展活力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强管理机制”

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对园区工作领导,统筹全市园区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成立常德市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办〔2020〕26号)文件,统筹落实市“六大专项行动”,组长为市委书记曹志强、市长周振宇,副市长谭丁为副组长,并作为“五好”园区攻坚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市直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园区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加强放权赋能”

2021年底,省政府下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湘政办发〔2021〕72号),2022年3月15日市政府出台了《常德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责任分解表》,从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等五个方面列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举措,实现行政审批全环节简化、全流程优化、全链条无缝化,真正做到“见章换章、以文换文”。同时,探索“先建后审”、容缺审批、承诺审批等方式,推动园区制造业项目免图审改革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园区审批效能。目前市县两级持续向园区放权赋能,向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下放管理权限达 332 项,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三、关于“加快去行政化”

一是出台规范文件。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中共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办〔2022〕11号)文件。4月,市委市政府对常德高新区和7个区县市园区相继出台了新“三定”文件。在湘办〔2022〕11号文件中,明确逐步剥离常德经开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条件成熟后撤销社会事务局,暂继续代管石门桥镇、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待其开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后,稳妥有序移交属地党委和政府管理。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理顺园区与所在乡镇街道、涉企服务部门等方面关系,优化园区内部管理架构,突出园区在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常德经开区、桃源高新区等园区率先实行“大部制”管理,把职能相近、业务相近的部门整合到一起,实行扁平化管理,不与市县党政部门搞上下对口,推动园区从行政管理向专业服务蜕变。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创新园区市场化管理、建设、运营和招商模式;澧县高新区试点PBOS模式,与湖南金荣集团合作市场化运营,让园区通过市场化的机制增添更大的发展活力。

四、关于“支持干部担当”

一是在完善容错机制方面,《关于促进产业园区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常办发〔2017〕17号)文件中已明确“6.激励园区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改革创新等工作中勇挑重担,积极作为”,近年来未发生相关园区干部误判、重判事件。

二是在激励约束方面,市委市政府把园区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畴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在园区发展综合评价中被评为先进的园区主要负责人,在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近年来已有汉寿、澧县、临澧、津市等园区主要领导得到重用提拔;出台了《常德市“五好”园区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5年)》(常政办发〔2022〕3号),和《常德市“五好”园区攻坚专项行动2022年度考核办法》(常政办函〔2022〕6号)文件,对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末位和全省后10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一年约谈,两年免职”,切实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9日

签 发 人:卢 岳                   联 系 人:裴  迅

联系单位: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36-725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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