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工信局网站(https://gx.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工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36-7228056。
一、 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0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信息质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主动自觉行为,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局信息中心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维护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条例 》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和考核等制度,制度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以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发布流程和相关要求,用制度保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3.强化培训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纳入我局绩效考核内容。先后2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调度会议,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自我清查和查阅公开台账等方式对各责任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工信局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5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工作报告1条、部门预算2条、部门决算2条、法规文件8条、政策解读9条、人事信息1条、发展规划1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通告60条、工作动态476条。共承办市人大建议提案9件、市政协建议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结率、见面沟通率、满意率都达到100%。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工信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和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0年,市工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工信局办公室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集中在局网站和微信群及时推送,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2020年度接受公众咨询762次,其中电话咨询531次,咨询接待8次,网上咨询223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我局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共支出31万元,用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宣传、重大项目活动宣传等。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对于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按照国办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利用信息公告栏及时公布便民信息,加快网上办事和线下办事的融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八)监督保障情况。市工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已形成了局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及时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11.28万元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6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6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6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步,但由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信息更新不全面,渠道不畅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络、专栏、电视、广播、电子屏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政务工作,发布公开信息,扩大覆盖面,便于群众参与、知晓、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