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7-05-04 16:05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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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11】26号)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制定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牵头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监管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我市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印发了《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

增加全市规模企业总量;鼓励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产能和制造水平;加快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2、2016年度绩效目标

培育规模企业100户,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6年共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使用、拨付及时,全年共支持企业入规、精为天粮油的19各项目,实际使用498.74万元,结余1.26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支付均以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方式由市国库集中支付给各区(县市)财政,相关企业,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

2、2016年共支持19个项目,实际使用498.74万元,结余1.2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9.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制定了《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促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实施细则》,并要求项目单位专款专用,管理好专项资金,资金使用范围、扶持对象均符合要求。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把关。

2、申报单位认真落实,项目已全部竣工投产或完结。

3、在项目完工后,市财政局根据其实际提出是否予以支持及支持额度的意见。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促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支持范围、申报对象、申报流程及监管处罚等。

2、建立了项目检查监督机制。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审定项目,实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效果较好。

3、查找出了项目资金运营中存在的资金运用不合理问题。企业入规奖励规范但占比较大,2016确认新入规95家,共奖励企业285万元,占整个专项资金的57%;产权办、高工分会、老科协等的工作经费每年从专项中安排三项合计65万元,占整个专项的13%,导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实际缩水严重;扶持企业项目资金少,2016年实际用于企业申报项目的资金仅为140万元,仅占整个专项的28%,与本专项设立的初衷有偏离。项目申报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湖南精为天粮油有限公司开发了新产品健康胚芽糙米系列,精准定位,更好地满足了各大类市场的需求,增强了企业竞争力,项目竣工后,企业产值同比增长22%。

常德市鼎城胜利冷气配件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厂房1000平米,购置数控车床5台、真空扩散焊设备1套,检测设备6套,项目12月份完全竣工,目前已增加就业10人,生产能力增加40%。预计2017年产能增加40%,年增销售收入300万元。

湖南湘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线改造项目,包括购置研发设备及安装自动化生产成套设备,项目建成后,每年为种植户创造经济效益1000万元, 公司销售同比增长30%。

常德市飞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改造项目目前已经竣工投产,该项目的实施缓解了当地近百人的就业问题 ,同时也培养了一批专业研发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该项目在2016年已累计增加销售额500万元。

五、项目自评结果

(一)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项目立项自评9分  

业务管理自评10分  

财务管理自评14分 

项目产出自评15分

财务效益自评10分 

项目效果自评24分  

本次自评总分为98分。总体评价为“优”。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入规奖励规范但占比较大。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对2015年度新入规企业进行了严格核实,确认新入规95家,共奖励企业285万元,占整个专项资金的57%,建议此项奖励参照省里模式,单独设项。

二是相关工作经费挤占专项情况常态化。近年来,产权办、高工分会、老科协等的工作经费每年从专项中安排,分别为25万元、20万元、20万元,三项合计65万元,占整个专项的13%,导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实际缩水只435万元。

三是扶持企业项目资金少。2016年实际用于企业申报项目的资金仅为140万元,仅占整个专项的28%,与本专项设立的初衷有偏离,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范围小、扶持力度不大。

四是项目申报程序不够规范。对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所有项目应有市经信委牵头组织申报和评审,但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时,项目申报没有按规定执行。

(三)有关建议

1、对《办法》进行修订,根据实际需要和文件规定提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到1000万元,扩大资金支持范围,提高奖励标准。

2、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经信委确定年度支持方向,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监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

3、新增规模企业奖励与湖南省经信委同步,单独设立企业入规奖励专项,不挤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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