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 “十佳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德市企业联合会
常德市企业家协会
常经信发〔2011〕41号
关于开展第六届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 “十佳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经贸局、西洞庭管理区工业局、柳叶湖和桃花源旅游区经发局,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常发〔2006〕4号)精神,现就第六届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十佳优秀企业家”(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10家,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家10名。
二、评选条件
㈠十佳优秀企业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形成了适合本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机制。
3、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良好,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三年居省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居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4、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纳税、就业、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有益贡献。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实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5、积极支持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和各行业协会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对协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㈡十佳优秀企业家
1、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
2、连续担任同一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3年以上的现职领导人;或连续在几个企业任正职,累计年限满3年且业绩突出的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3、不断推进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勤于思考、善于管理,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4、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率先垂范、廉洁公正;重视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搞好民主管理,关心职工利益,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依靠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办好企业,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社会上有较好的信誉。
5、积极加入市企业家协会,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在会员中有较大影响力。
(三)、推荐原则
“十佳优秀企业”、“十佳优秀企业家”两项荣誉称号在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只能推荐一项,已在前两年度内获得“十佳优秀企业”或“十佳优秀企业家”称号的单位或个人本年度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上述两项荣誉称号,但可以交叉推荐(如已获优秀企业的可以推荐优秀企业家)。
三、组织申报
1、各县市区工信局、市直行业协会均可推荐“十佳优秀企业”候选单位1—2家,“十佳优秀企业家”候选人1—2名,市直企业可自行申报。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如实填写《常德市“双十佳”企业评价指标表》,《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候选单位推荐表》和《常德市十佳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交候选对象主要经营业绩材料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每位候选人需提交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两张,候选企业需提交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六寸彩照两张。
四、有关要求
1、“双十佳”评选推荐工作是一项权威性高、公正性强、涉及面广的严肃工作,各工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推荐上报。
2、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与表格一式三份,用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常德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过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胡桂元 联系电话:7227137(传真)
联系地址:市青年南路263号
电子信箱:CDQL900@163.com
附件:1、常德市“双十佳”企业评价指标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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