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工局(工信局)、相关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常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常经发[2009]10号),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5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应不少于1亿元。
2、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拥有相对固定和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2015年度的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13年至今拥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授权、并维持为有效状态。
3、《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重点支持领域
按照《中国制造2025》总体要求,2016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汽车制造、电力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农业机械等十二大领域,着力提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打造更加稳固的多点支撑多极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写《常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附必要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5年本企业财务报表;已授权本企业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副本;技术中心主要研发人员职称证书和学位证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参与制修定的标准;创新成果和荣誉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文件),于2016年11月25日前送科技与军工科。
联系电话:0736-7256621 联系人:张奕中
特此通知。
附件:1、《常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编写提纲
2、《企业基本情况表》
2016年10月14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关于申报2016年度常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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