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常德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市辖区科工信(工信)局(产业发展局)、财政局,市本级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常发〔2012〕3号)和《常德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15〕8号)的要求,现就2016年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应属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确定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市本级及市辖区2015—2016年新建已投产且产生税收的项目。
3、市本级及市辖区2016年度技术改造项目。
4、国家级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市本级及市辖区研发或者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6、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
7、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奖励项目另行安排。
二、申报程序
市辖区企业项目由区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国家级园区、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园区(基地)所在地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市本级企业直接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申报。
三、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应提供引导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3、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分别报送一份。
联系人:市经信委投资规划(装备工业)科 黄伟 电话:7256159
市财政局企业科 王光波 电话:7252930
附件:1、常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导资金申请报告
2、常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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