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2017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制造工程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湘制造强省〔2016〕3号),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征集2017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7年先期启动湖南省绿色工厂和湖南省绿色园区创建评估工作。
1.绿色工厂。在冶金、有色、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军工等重点行业内,选择25家左右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企业,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请在工信部节能司官网下载),结合企业现有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积极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2.绿色园区。从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选择3家左右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园区评价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请在工信部节能司官网下载),推进绿色园区创建工作。
二、申报要求
具备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对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1),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地市州经信委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提出创建申请。市州经信委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审核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正式行文将本地区2017年绿色制造体系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所推荐企业或园区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一式5份报送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省经信委对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市)上报的企业、园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和园区,确定湖南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单位,发布2017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省经信委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信节能〔2017〕15号)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2017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评估工作。
联系人:周自卫、殷立科
电话:0731-88955373、88955306
邮箱:sjmwzyc@163.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