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工局(工信局、产业发展局、改革物价统计局)、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11〕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现就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重点支持《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见附件1)所列方向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且目前处于正常运行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规上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其他条件见附件1《项目申报指导目录》;
4.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
三、申报程序
各区县市企业项目由区县市科工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3)编制申报资料,要求内容准确完整,相关扫描件、复印件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得推荐。
3.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审查。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5.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在截止日期前联合行文推荐所辖区项目,一式二份,分别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纸质项目资料一式二份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科 刘 琳 0736-7256629
市财政局企业科 王光波 0736-7252930
附件1: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目录.xls
附件2: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2018年-常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模板.doc
常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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