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9号),加强工业品牌培育,促进我省工业品牌竞争力提升,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和我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已被确定为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不再申报)。试点企业基本条件:
1、在全省或有关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品牌管理基础,实施品牌战略意愿较强。
3、诚信经营,信誉良好。
4、产品质量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
5、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近3年在质量、环境、安全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指导试点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培育活动
近年来,我省每年确定一批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部分企业通过有效开展品牌培育活动,品牌价值和竞争力明显提升,被认定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但大多数试点企业还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因此,要指导试点企业尤其是新增试点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工作力度,认真抓好2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工作机制。指导试点企业成立品牌培育领导机构,确定品牌培育主管或牵头部门,建立覆盖各相关部门的品牌培育工作体系,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落实品牌培育工作规划,明确品牌培育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
(二)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工信部分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建材、通信、电子、石化、有色、钢铁等行业制定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行业标准》,要认真组织贯标采标,指导试点企业实施品牌培育战略,梳理品牌培育主要过程,编制发布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文件,认真开展品牌培育各项活动,努力实现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三、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注重新增试点企业质量,真正把那些拥有自主品牌、重视品牌建设、质量效益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荐上来。今年全省计划新增试点企业50家左右,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长沙市推荐6-7家,株洲、湘潭、衡阳市各推荐4-5家,岳阳、常德、益阳市各推荐3-4家、其他市州各推荐2-3家。
(二)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对试点企业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没有实质性动作的试点企业要督促其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对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企业,要指导其完善提高并有效运行;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要及时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请各市州工信局于6月7日前,将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推荐名单和《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见附件)报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定坚 电话:0731-88955568,电子邮箱:595044736@qq.com
附件: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登记表.docx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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