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陶土坩埚等落后产能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陶土坩埚等落后产能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厅字〔2022〕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函》(中生环督办〔2024〕1号)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披露问题:国家1999年就把陶土玻璃纤维拉丝坩埚列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005年进一步列为淘汰类;2000年要求淘汰以陶土坩锅拉丝玻璃纤维为原料的玻璃钢制品。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常德市仍有3家使用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共有生产线50条。其中,临澧县先伟玻纤厂2011年开始使用陶土坩埚,至现场调查时仍在正常生产。临澧县瀚宇玻璃纤维有限公司2021年新建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项目,且在厂房内建有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临澧县相关部门违规审批临澧县瀚宇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玻璃纤维搬迁项目。石门县顺利玻璃纤维厂长期使用陶土坩埚生产,石门县工信部门在收到县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该企业涉嫌使用落后淘汰设备生产的问题线索后未及时查处,监管不到位。这些企业生产过程不但能耗较高,且玻璃融化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清洗玻璃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陶土坩锅拉丝玻璃纤维长期流入下游市场,被制成各种复合材料制品后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常德市鑫泷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利用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的玻璃钢化粪池将用于湖南省一些农村建设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整改责任主体: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验收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目标:依法取缔关停玻璃拉丝陶土坩埚落后产能生产线,消除环境污染,依法追究责任,坚决防止“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杜绝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
1.依法查处。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取缔玻璃拉丝陶土坩埚落后产能生产线,做到应拆尽拆、应关尽关。(完成时限:2024年4月30日)
2.加强产品管控。对有严重缺陷的玻璃纤维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补救措施;对未出售的玻璃纤维产品,责令集中销毁处理;对已流入下游市场制售成复合材料制品的,予以销毁或技术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公共安全和人体健康。(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3.建立长效机制。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政策为依据,强化信息共享、源头管控,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事前审批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杜绝落后产能滋生。(长期坚持)
4.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等情况开展调查,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查处情况。临澧县先伟玻纤厂、临澧县瀚宇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石门县顺利玻纤制品厂均被关停取缔,已完成“两断三清”;常德鑫泷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停产,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所生产产品已做无害化销毁处置。
2.加强产品管控情况。2024年4月,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原临澧县先伟玻纤厂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情况,向下游市场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请协助调查。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督促,销往上述地区企业的库存玻璃纤维已全部销毁。2024年3月,石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原石门县顺利玻璃纤维厂财务转账记录情况,向下游市场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请协助调查。经调查,当时销往相关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因玻璃纤维进货量不大,调查时已无库存原材料及生产的产品。
3.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临澧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澧县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门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4.严肃追责问责情况。临澧县对监管不到位、违规审批等情况开展调查,追责问责20人次,其中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检查4人。石门县对企业使用陶土坩埚生产玻璃纤维的行业监管、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5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诫勉2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36—7256603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20号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