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撤销《关于申报2025年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常工信通〔2026〕15号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财政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财政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科工局、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近期,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在政策文件清理中发现,《关于申报2025年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常工信通〔2026〕1号)所依据的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发资金)政策已废止,新的工发资金政策尚未出台,该通知系在政策衔接期印发;同时,该通知中部分奖补条款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关于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不一致。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关于存量政策措施整改的要求,经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撤销常工信通〔2026〕1号文件。
鉴于常工信通〔2026〕1号文件制定实施时处于公平竞争审查负面清单相关过渡期,按照存量政策措施整改要求,本次撤销不涉及已拨付资金的收回。该文件撤销前已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并拨付的专项资金不予收回,不要求相关企业退还;尚未拨付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依据该文件拨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常工信通〔2026〕1号文件不再作为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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