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1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函〔2021〕9 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 2021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和认定方式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1 年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确定科目内容。
(二)认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一)根据人社部令第 25 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的规定,各职称系列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简称《学时认定单》)。中初级职称评审时,核实我市的《常德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单》。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相应年度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最低学时,人社部门才能出具《学时认定单》。
(二)2021 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
2016-2020 年连续五年(不含参评当年度);2021 年度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 2018-2021 年连续四年;2021 年度参评初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为 2021 年当年度。
(三)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各区县市人社局专技部门、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力资源服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参评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到市人社局培训中心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所需材料和折算细则见附件。
(四)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认定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 2017-2020 年《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学时认定单》和 2021 年度培训材料即可。
三、其他事项
(一)公需科目培训采取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面授培训计 10 学时,网络培训计 20 学时。面授由常德市人社局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自五月份起每周日在常德技师学院举办一期面授培训班。参加面授人员每月 1、2、3 号(逢节假日顺延)登录“常德市人社局培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专技人员较多的单位和区县市可先行收集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向市人社局培训中心提出申请,采取单独办班的形式开展面授培训。网络培训由专技人员自行完成相应学时,参加面授和网络培训合格的人员需妥善保管培训合格证明,在职称参评年度凭合格证明换发《学时认定单》。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好本行业、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科目的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办理《学时认定单》时,用人单位提供签字盖章的合格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培训中心,7893135。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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