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本市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照《绿色发展评价细则》考核要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王浩 0736-7256620
市节能监察中心 彭灿 0736-7170262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促进本市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4〕40号)和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分级节能监察工作要求,推进本市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现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察任务
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下达的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市工业重点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今年节能监察任务。
(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对石化化工(碳酸氢铵、工业硫酸)、有色金属(工业硅)、造纸(机制纸和纸板)、纺织(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等4个业13 家企业进行能效专项监察。监察内容: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核查企业能效达标况;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核查在用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空压机、水泵和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对常德市辖区内4家熟料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察。监察内容: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核查企业能效达标情况;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核查在用变压器、电机及其系统(电机、风机、空压机、水泵和工业制冷设备等)、工业热能设备(工业锅炉、热处理设备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三)绿色工厂专项监察。按照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有关要求,对未纳入“十四五”前三年监察范围的国家级、省级部分绿色工厂(共11家)开展专项监察;监察内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上述专项节能监察,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依规退出。
二、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2024年5-10月
实施办法:由市工信局组织市节能监察中心组成监察小组,对相关企业实施现场节能监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工信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被监察企业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现场监察时须派相关人员到场参与,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市节能监察中心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节能监察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监察人员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严格执法;要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强制性标准和监察手册,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严守廉政纪律。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过程中,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省纪委“十条禁令”,严守廉政纪律,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树立节能监察队伍依法依规、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节能管理较差的工业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达不到能效标准基准水平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