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奖励对象公示
根据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常工发〔2021〕5号)文件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开展了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遵循评选条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评选,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现经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 28个单位为“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鲁晓勇等20名同志为“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奖励对象。
根据评选文件要求,现对拟表彰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凡对拟表彰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 7256646
通信地址:常德市政府院内2号楼309办公室。
附件1: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奖励名单.doc
附件2: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奖励名单.doc
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园区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